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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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2:11:01
勞工局請律師陪同勞工調解 「五心服務」共創勞資同心雙贏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希望家園」是市長黃偉哲的施政願景,勞工局為維護勞工權益不遺餘力,當勞資雙方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透過調解機制以求化解爭議,然而勞工可能不熟悉相關勞動法令,而損害自身權益,因此,勞動部訂定補助辦法將法律扶助提前在調解階段即導入,於調解前律師細心、耐心的講解法律,並理解同理勞工的心情,調解時陪同勞工使其安心,最後共創勞雇同心,今(18)日之記者會特別邀請得智法律事務所楊汶斌律師參與,分享其調處的經驗。

 

▲勞工局請律師陪同勞工調解 「五心服務」共創勞資同心雙贏。(勞工局 提供)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113年度,受理勞資爭議案件計1,878件,其中「工資爭議」、「給付資遣費爭議」兩類案件合計逾六成八。當發生工資、資遣費爭議,將會影響個人及家庭的生計,而職業災害爭議,除涉有勞動權益損失之外,更會伴隨身心傷害,甚至有永久無法回復之損害,基此,勞動部推動此法律扶助,當勞方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時,勞工局依據當事人資格條件,並主動徵詢勞工接受之意願,運用律師陪同出席會議,使此措施得以發揮效能最大化。

 

▲勞工局長王鑫基認為請律師陪同勞工調解最有效也最容易調解成功。(勞工局 提供)

 

勞工局表示,在性別統計上,113年本市勞資爭議人數2,812人,其中男性1,453人(占51.67%),女性1,359人(占48.33%),男性多於女性94人,性別比1.07,近五年的性別比皆大於1,呈現男性多於女性。依爭議類型分,以工資爭議男性多於女性88人最多,而給付資遣費爭議女性高於男性146人最多。

 

楊律師表示,自己也是勞工局的勞動調解人,而在律師陪同的身分下,提前跟勞工接觸並整理勞工目前的訴求,可以讓勞工盡早發現在主張權利上的不清楚之處,常見的狀況如加班費計算、勞工退休金計算、資遣費計算等計算項目,甚至在勞動法令上的某些盲點;或者在通勤職災上的請求項目可能有超出法令的項目,這些都是身為陪同律師能在調解前協助勞工先整理這方面的資料,讓調解過程更加順利。

 

楊律師繼續提到,陪同律師非專職在協助申請調解的勞工,本身亦有自己的案件,加上調解安排有時效規定,這會讓勞方申請調解後到調解間與律師討論的時間較為匆促,所以在陪同調解最需要費心的反而是匆促的時間下,依據勞工現有之資料能否整理出對勞工的最佳方案。

 

最後楊律師說到,律師陪同調解一方面讓勞工理解現在紛爭的重點及所需資料;另一方面對資方而言也可盡早知悉後續訴訟所應面臨的風險;派任陪同律師對勞工局促成勞資雙方和諧亦有相當助益;更在後續調解不成立時,介入協助勞工的律師能及早掌握勞工需求,加速司法救濟途徑的速度,是一種多方均有利的方案。

 

局長王鑫基談到,「築夢臺南、希望家園」是市長黃偉哲上任以來一直要實現的政見,尤其是「弱勢優先、勞權第一」的勞工政策,因此對於維護勞工的勞動權益,是勞工局責無旁貸、刻不容緩的第一要務。勞工往往是經濟弱勢或不諳勞動法令之一方,為此,勞工局設有勞工諮詢專線,也有專業律師提供臨櫃免費諮詢服務,再加上律師陪同調解,讓爭議在漫長訴訟前即圓滿獲得解決,使勞工權益可獲得更好的確保,讓勞工盡快恢復正常生活。

 

*「補助行政機關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法律扶助實施要點」相關規定

勞工或其法定代理人或職業災害(以下簡稱職災)勞工之遺屬(以下

併稱勞方當事人),於提起訴訟前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補助行政機關提供之法律扶助:

 

(1)勞工與雇主發生職災事件之爭議,請求調解事項係基於雇主未依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給與職災補償或賠償,且請求給付金額逾新臺幣(以下同)一萬元。

(2)勞工與雇主發生積欠工資、資遣費或退休金之爭議,且請求給付金額逾一

萬元。

(3)勞工與雇主發生終止勞動契約爭議,請求調解事項係要求回復僱傭關係。

(4)勞工與雇主發生調動爭議,請求調解事項係主張調動無效或回復原職。

(5)經行政機關認定該勞資爭議調解事項與職災事件有關且案情複雜,確有提供法律扶助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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