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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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6:47:22
環評訴訟才開始 汙染開發請停止 -記者會 

記者會地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門口

 

記者蔡小雪/苗栗報導

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是位於苗栗縣造橋鄉大龍村和苗栗縣頭屋鄉明德村交接處,鄰近明德水庫與位於劍潭水庫水源頭上方,有高度汙染疑慮將會衝擊當地農產品與使用明德水庫水資源的民眾,大型砂石車高運量也將衝擊明德水庫的觀光產業。

由於環評過程中有非常多瑕疵,自救會委由詹順貴律師及其事務所進行行政訴訟,希望能夠撤銷環評結論,保全造橋鄉和頭屋鄉的自然環境、水源,也還給在地居民一個安全舒適的家!


明德村長謝文達表示,根據《環評作業準則》第10條及附表六,開發案需評估周邊半徑10公里內規劃中、施工中、已完成之相關計畫。

 

本案場址僅距:

明德水庫環湖自行車道約500公尺(113年8月進入招標階段)

明湖水岸遊憩廊帶亮點計畫亦已完工並進入招商階段

 

開發單位卻未將此二觀光計畫納入環說書評估,未分析大型砂石車頻繁通行將對觀光吸引力與遊客安全構成的衝突與風險。縣府仍強行通過環評,明顯違法,違反「完整資訊審查原則」,程序不正當。                                            


自救會會長李禮爐表示,依據《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第3款規定:「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水源取水體水平距離一千公尺範圍內不得設置收容處理場所。」然大桃坪開發案所在地,根據地籍資料,距離明德水庫集水區最近僅約500公尺,已明顯落入法定禁止區域內。儘管縣府辯稱只有“取水體”需有1000公尺距離,其餘無距離限制,但此一見解完全違反法條體系解釋,也忽視地方立法對於水源保護的本意與精神。

 

頭屋鄉民代表彭清文表示,中央非常支持明德水庫周邊的觀光發展,所以當苗栗縣政府提出明德水庫觀光發展建設的計畫(包含遊客服務中心、自行車道)時,在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視察後,馬上就撥第一期款二億五千萬,要來推動明德水庫暨周邊觀光發展。今天這個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案,以明德水庫觀光區域的周邊道路為主要進出道路,平均一小時會有21輛廢土清運車出入42趟,這對主推觀光且要建置環湖步道、自行車道的明德水庫風景區來說,是嚴重阻礙觀光發展的鄰避設施,苗栗縣政府不嚴格把關反而是不斷的護航廠商,難道是在跟中央政府表態苗栗縣政府之後不支持明德水庫暨周邊的觀光發展,以後不需要補助?


黃氏宗親會理事長黃瑋堯表示,我從小就在明德水庫長大,生於斯長於斯,對這邊的感情非常強烈,此開發案對明德村的觀光發展有重大影響!這麼多大車經過,勢必造成交通安全的疑慮,以及增加道路修補的頻率,這對地方鄉公所來說,勢必會是沉重的負擔,更何況好不容易花這麼多錢整修整合明德水庫的觀光資源,怎麼能讓一個少數不肖商人發大財的土石堆置場給毀了?
我一定會站在前頭全力抗爭,守護明德村的好山好水!

 

國民黨苗栗縣黨部副主任黃萬盛表示,土石方堆置場這類的嫌惡設施的監管是很糟糕的,其實以現在的科技,要監管並讓在地民眾知情,是非常容易的,但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已經跑過環評,仍然可以看得出來,監管的措施跟過往多數嫌惡設施差不多,按照以前監管的措施無法讓人民信任的狀況,現在你騙人民說你會做好,請問在地鄉親誰能夠相信!

頭屋鄉民代表徐坤榮表示,環評書上可以知道此案是要做「填埋型」之土石資源堆置場,環說書還提到「廢棄土石方非法傾倒,會破壞、汙染環境,甚至遇雨造成土砂災害,危及居民身命財產之安全」,所以今天找了一個山溝,把大量廢棄土石方傾倒在這邊,跟非法傾倒的差異在那?不就只是差在跑了一個行政程序而已!其他地方的人命是命,我們明德村和鄰近村莊的居民的命就不是命? 明德村和大龍村銜接兩個水庫,就是這些廢棄土石方和廢棄物經常會來非法傾到的地方,如今非法也要倒、合法也要倒,


頭屋鄉民代表陳烘業表示,明德水庫觀光,以及明德水庫供水,是我們頭屋鄉很重要的資產,選在離明德水庫這麼近的地方蓋土資場,是一種錯誤的選址,希望苗栗縣政府的長官能夠幫幫忙,至少在行政訴訟結果未出來前,可以協調廠商先不要動工,待行政訴訟有了結果,就算死也要讓明德村的村民死個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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