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0 14:33:00
115年營業車春季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3月1日開徵
【視傳媒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為了拯救地球,全世界推動環保節能政策,電動汽車應運而生,近年路上電動車數量越來越多,這些環保電動車不使用汽、柴油,所以不用繳交汽車燃料使用費,政府稅收相對減少,政府為了維持稅收平衡,又要名正言順的收稅,因此決定將原來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改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這一變更是根據立法院通過的《公路法》修正案,未來,這項費用將用於公路的養護和安全管理,並擴大至電動車的徵收範圍已於114年12月19日總統令改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

115年春季營業車公路養管費於3月1日至3月31日開徵,高雄市營業車繳費通知書印製共約9,000餘件已經寄發,請車主利用多元繳費管道按時繳納。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養管費費率與原汽燃費一樣,繳納方式多元,可持繳納通知書可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繳納,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或與公路局合作之行動支付業者管道(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及橘子支付App等)或撥打語音電話以金融卡轉帳繳納;公司法人則可事先向監理機關申請由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服務,簡單、快速又方便。
如有其他公路養管費問題,可洽詢高雄市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07)361-3161轉分機401~408,將有專人為您解答,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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