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臺南身為文化首都,擁有逾9萬棟屋齡超過50年的老屋,為加強管理,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計畫成立全國首創的行政法人「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對此,市議員陳怡珍於議會專案報告中表達支持文化保存立場,但也質疑該法人草案在財務安全、監督機制及私權保障上存在三大疑慮,要求文化局在正式送審條例前,必須增修細則以杜絕質疑。

▲臺南首創歷史場域行政法人 陳怡珍質疑:恐成財務黑坑與私權威脅。(記者黃雋淮 攝)
陳怡珍指出,該平台初期年經費預計900萬元,其中700萬元由市府支應,剩餘200萬元的自籌來源並未交代清楚。更令人憂心的是,草案第30條允許平台舉債,第33條更明定若營運不善解散,所有債務由監督機關「概括承受」。陳怡珍質疑:「這會不會成為下一個財政黑洞?」她強烈要求市府必須提出明確的止損與接手方案,防止平台若3至6年後無法達成自籌目標,最終由全民納稅錢買單。
針對法人化的監督機制,陳怡珍表示,雖然行政法人是為了解決人力不足與預算彈性,但草案第27條規定,僅有政府補助超過50%時預算才需經議會審議。她擔憂,若未來平台透過企業ESG捐贈或自籌收入成為主要財源,議會將失去實質監督權。屆時全市9萬多棟老屋的命運,恐落入少數董監事手中,缺乏公共課責性。
陳怡珍進一步指出,草案第5條將「老屋修繕與管理」納入業務範圍,但臺南老屋多屬私產,且產權複雜。她憂心平台在「資源媒合」的名義下,是否會變相強勢介入民眾私有產權?對於拒絕介入的屋主,是否有足夠的保障機制?若缺乏細則,這項美意恐淪為另一種形式的都市更新壓力,引發民眾恐慌。
陳怡珍呼籲,市府應強化資訊透明、納入在地基層聲音。在自治條例正式送審前,必須補強「私權保障」與「資訊公開透明」的具體條款。並調整董事結構,承諾平台董事會成員必須納入一定比例的「在地基層組織」及「文史工作代表」,確保決策不僅是官員與財團的聲音,更要具備在地底蘊與公信力。
陳怡珍強調,文化保存不能只有效率,更要有透明度與對私權的尊重,切莫讓守護老屋的平台,變成市民權益的變相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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