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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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5:04:00
10年內3度酒駕!運將遭吊銷執照重罰18萬 屏東分署祭鐵腕速繳清罰鍰

【視傳媒/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為屏東一名曾姓男子於10年內被查獲酒駕達3次以上,遭交通監理機關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新臺幣18萬元,不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被公布姓名與照片,連其最重要的「職業聯結車駕駛執照」更因此被吊銷。曾男原先申請分期繳納,但在繳納54,000元後便置之不理、中斷繳款,剩餘的126,000元罰鍰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下稱屏東分署)強制執行。

 

 屏東分署表示,本案移送機關於115429日將案件移送至分署,同年55日分案後,承辦人員旋即展開財產調查並啟動執行程序,於5月份寄發傳繳通知書,命曾男限期出面處理。曾男在接獲分署通知後,深知行政執行機關執法態度堅定,若持續神隱恐面臨扣薪、扣押存款甚至名下動產、不動產等遭查封之不利益,無法規避繳納義務,隨即於11564日出面將剩餘的126,000元罰鍰全數清償。

 

 屏東分署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及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更將面臨高額罰鍰、吊銷駕照、甚至影響職業生計,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上路。此外,民眾對於滯納之稅費、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應依規定主動繳納,如有經濟上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企圖以脫產方式規避執行。行政執行分署將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中「道安」之政策目標,依照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交通專案」,加強執行與車輛相關之「交通罰鍰」、「使用牌照稅」及「國道通行費」等案件,持續守護民眾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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