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9
關閉
2026-08-19 12:30:30
李宗霖爭取電動警用偵防車!打造環保、省錢、執法隱蔽三贏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今(19)日台南市議員李宗霖於保安部門業務報告時,針對刑事偵防車使用率高、年行駛里程達 5 至 6 萬公里等現況質詢警察局。他建議市府未來在車輛汰換時,應評估導入純電或高油電車款,以兼顧公帑節省、環境保護及第一線同仁的執勤安全。

 

▲李宗霖爭取電動警用偵防車!打造環保、省錢、執法隱蔽三贏。(記者黃雋淮 攝)

 

李宗霖表示,刑事同仁因經常跨縣市辦案,單輛偵防車年行駛里程高達 5 至 6 萬公里。燃油車在長期高里程運作下,油資負擔沉重,且火星塞、皮帶及變速箱等耗材的保養維修費用極為可觀。相對而言,電動車保養項目大幅簡化。若以法定 10 年使用年限計算,警用偵防車具備高里程與長時間埋伏怠速等特殊勤務特性;光是算進每公里 1.5 至 2 元的油電價差,加上燃油車高里程的大保養成本與埋伏耗油,推估單一車輛在生命週期內,就有機會為市府省下近百萬元公帑。

 

李宗霖指出,刑事辦案經常需要「跟監」與「定點埋伏」。傳統燃油車在暗巷跟車時,引擎聲容易驚動嫌犯;夏天長時間怠速維持冷氣運轉,更會產生廢氣、熱氣與噪音,增加執勤風險。相反地,電動車低速行駛近乎靜音,原地駐守亦無噪音與廢氣問題,具備極佳的執法隱蔽性;加上起步加速反應敏捷,在市區突發攔截時更具優勢。因此,他要求警察局未來編列及汰換車輛預算時,應將純電或高油電車款納入評估,不再以傳統燃油車為唯一選項。

 

警察局長林國清回應,採購車種均會綜合評估。因警察勤務時間較長,電動車的續航里程是否能滿足第一線執勤需求,仍需仔細研判;警察局將精算整體營運成本與勤務實務,研議後續相關可行性評估。

 

李宗霖也要求,應同步規劃於各分局及刑事大隊駐地階段性建置充電設施,並結合台南現有的公共快充網絡,讓偵防車電動化能兼顧勤務需求與後勤配套,真正達成環保、省錢並提升第一線執法效能的三贏局面。

李宗霖爭取電動警用偵 相關新聞
您可能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