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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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17:52:22
主動返還榮民眷饋贈 新北榮服處樹立廉能政治典範

視傳媒記者邵祥輝/新北報導

 

新北市榮民服務處新店區曹輔導員、永和區李姓榮欣志工,因服務照顧陳姓榮民及翁姓榮眷,分別受到陳、翁兩人餽贈金戒子和現金1萬2千元,遭到曹、李二人當場拒絕,並立即主動向榮服處政風提報,事後兩人在主管陪同將財務歸還當事人。

▲王玟琳組長(右)專程拜訪榮民陳伯伯(左),將金戒指返還。(圖/新北市榮民服務處提供)

 

新北市榮服處新店區曹輔導員日前協助榮民陳伯伯至醫院辦理體檢並入住板橋榮家,陳伯伯為感謝曹輔導員細心照顧及協助,贈送金戒子1枚(市價約4萬餘元)以表感謝。另永和區榮眷翁太太為感謝榮欣志工李先生日前協助故榮民翁伯伯緊急就醫並全程陪伴,致贈現金1萬2千元。

▲榮欣志工李志強(右)關懷訪視榮眷翁太太(左),代表新北市榮服處收取捐贈善款。(圖/新北市榮民服務處提供)

 

榮服處獲通報後即指派服務組組長及輔導員赴渠等家中返還餽贈之財物,並向其說明公務員不得收受餽贈。渠等均感謝榮服處對榮民眷的熱心服務,翁太太當場將現金全數捐贈予榮服處,做為服務照顧榮民眷之善款。

 

林振生處長表示,服務照顧榮民眷是榮服處同仁應做的事,感謝榮民眷的肯定,另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本處同仁及榮欣志工不得收受榮民眷財物。本處深耕基層為榮民眷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榮民眷的健康和幸福是我們最大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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