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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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11:21:04
大湖鄉黃惠琴鄉長縣務會議提案 調整鄉內「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之範圍

【視傳媒記者小雪/苗栗報導】針對「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範圍的檢討和調整,苗栗縣大湖鄉長黃惠琴在縣務會議上提到,希望修正2010年(99年)公告的保育範圍。此提案主要關注部分地區(如武榮村、東興村)在鯉魚潭水庫水源區範圍的劃分問題,指出這些地區實際上位於水庫大壩集水區之外,不屬於取水口的直接涵蓋區,但仍被納入第一類保育範疇。這樣的劃分可能影響當地居民的土地利用和發展,因此提議調整​。

 

大湖鄉長黃惠琴長縣務會議提案 調整鄉內「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之範圍 

 

「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是台灣《國土計畫法》下的一種土地使用分區,屬於最嚴格的保護範疇。此類地區通常涵蓋具有重要環境保護價值的區域,例如水源保護區、自然保留區、國家公園的核心區域等,目的在於保護生態系統、涵養水源及減少自然災害的風險​。在第一類保育地區,土地開發受到嚴格限制,一般不允許進行改變土地形貌的大型建設或密集的經濟活動。通常僅允許與保育目標相符的活動,例如自然觀光、低密度的生態旅遊和環境教育等​。如有需要調整「第一類保育地區」的範圍,則需透過地方政府與中央相關部門協調,並進行專業評估以確保保護區劃分符合環境與社會的需求。

 

縣長鍾東錦 重視這一提案

 

對此,縣長鍾東錦表示重視這一提案,並將進行跨部會會議,釐清水域範圍並討論相關調整。他也表示,會後將會進一步與學者和居民探討,並依最終決議呈報環境部以做適當修改。

 

環保局長陳華盛說明,此次檢討變更鯉魚潭、永和山、明德水庫及田美攔河堰4處水源區,待相關資料處理好,將召開研商會議,邀集學者、專家以及當地居民討論,之後報給環境部決定才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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