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為保育地下水資源及加強地下水管理,避免地下水過度使用造成地層下陷,影響市民人身財產安全,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積極推動水井管理政策,自112年起辦理水井納管作業,受理申報於99年8月4日前鑿設且未辦理水權登記既有水井,納管後可避免遭檢舉而封井,且有取得合法水權機會。申報納管已於今(113)年8月2日截止,據統計申報納管水井件數達2萬8,049件,並同步於今(113)年4月起開始辦理水井申報納管複查作業,針對轄內納管水井辦理複查暨貼標籤作業,透過現場訪談、測量等方式,建立水井基本資料,以利後續地下水管理,請申報民眾配合後續複查作業。
▲台南市水井納管申報達28000口成果豐碩 請申請人配合第2階段現地複查作業。(記者黃雋淮 翻攝)
水利局指出,依據地下水管制辦法第17條之規定,凡是中華民國99年8月4日前即開鑿的水井,不管是一般民宅、農業使用或工業使用,只要依主管機關公告的納管規定於申報受理期間內申請納管即可不用受罰,逾申報納管期限未完成申報者經查獲將限期水井所有人自行辦理填塞;屆期不遵行者,則依水利法相關規定處以罰鍰。
▲水利局舉辦說明會。(記者黃雋淮 翻攝)
水利局進一步說明,截至去(112)年12月底,已受理超過2萬5000件既有未登記水井納管申報案件,但仍有部分民眾未及申報,黃偉哲市長為保障水井用戶權益及落實地下水保育,特別於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8月2日期間再開放受理申報納管,經統計申報納管水井件數達2萬8,049件,另於今(113)年4月起以北門區、學甲區、鹽水區及安定區等地下水一級管制區率先進行地下水井現地複查作業,並由專人電話通知約定複查時間,若申請人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請備妥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並至現場填妥委託書,現場除了確認基本資料及調查水井狀況(坐標、地段號、井深、井徑、出水管徑、抽水機位置、型式及馬力等),水利局將於複查前以電話通知水井納管申報人,並預約現地訪查時間,請民眾安心受訪,且現地複查人員會佩戴識別證件,不會洩漏個人資料給任何人,亦不會詢問與水井納管作業無關的資料,若有疑慮可撥打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水利行政科(06-6321212)專線查證,請申報人配合本次的水井納管複查及標示作業。
水利局強調,水井納管除了可保育地下水資源外,對於使用水井民眾而言,接受輔導合法取得水權後,可以獲得合法用水保障,另外為減輕農民負擔,經水井納管之農業用水井免收各項水權登記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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