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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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19:18:00
員警向網紅Cheap投訴比向議員投訴有效 大批媒體猛批議員陳皇宇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百萬網紅Cheap今發文指出,收到台南員警具名投訴,分局長接受議員陳皇宇關說施壓,要求車禍筆錄將無辜民眾列入,員警拒絕卻遭記申誡;分局長章振國回應,本案車禍當事人主張列入前方違停車輛,員警二度拒絕並使用不適當言詞,因此督察組才會記申誡。

 

▲員警向網紅Cheap投訴比向議員投訴有效 大批媒體猛批議員陳皇宇。(圖片翻攝至網路)


網紅Cheap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台南第一分局又被關說了。故事是這樣的,今年的2月22日,有個剛滿18歲的女生,車禍撞到名車,怕賠很多錢,她想硬把旁邊路過、根本沒撞到她的車也扯進來,讓那台無辜的車一起賠錢」。

 

Cheap說,當事員警具名,冒著被秋後算帳、調職的風險跟他說;員警調了路口監視器,發現那台車完全無關,所以拒絕列入筆錄,結果女生不甘心,跑去找一個關廟的議員陳皇宇來施壓;分局長一被議員施壓就跪了,叫員警「配合一下」。

 

▲員警向網紅Cheap投訴比向議員投訴有效 大批媒體猛批議員陳皇宇。(視傳媒資料照片)

 

台南市警第一分局長章振國今日親上火線回應,2月22日,一位女大學生在機慢車道騎乘機車時,因前方有違停車輛,她往左切出時,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與BMW轎車發生擦撞;女大生做完筆錄後,回家檢視行車記錄器,認為違停在機慢車道的車輛駕駛也應製作筆錄。

 

而且,一般車禍員警只須記載車禍當時發生事實即可,並無權利拒絕當事人的陳述,這跟關說毫無關係!處理員警無法判定這台所謂「無辜的車」有沒有肇事責任?但拒絕接受肇事人陳述就是不對!


分局長章振國說,女大生父親與母親依據行車記錄器影像,二度致電請承辦員警對違停車輛製作筆錄,員警均拒絕;交通分隊分隊長也認為應該列入,員警卻表示他才是承辦人,依然拒絕,女大生父母因此找上議員,議員有詢問分局,幹部也向該名員警轉達。

 

市議員陳皇宇表示,他不想喊冤,因為很清楚的就是該名員警不依照法令幫女大生製作他說的筆錄,員警依法不可以拒絕,所以也算是瀆職,陳皇宇說他議員做的理直氣壯,不可能幫誰關說,或欺壓基層員警,這些莫名的指控,他都不想追究,只是一個百萬網紅躲在網路上打打字,就引來那麼多媒體報導,真是厲害。

 

最後,陳皇宇重申,這位員警不依法幫女大生製作她想說的筆錄就是涉嫌「瀆職」,被分局長記申誡才找「百萬網紅Cheap爆料」!誰對、誰錯民眾與網民自有個答案,不用他講太多,希望台南地檢署分案調查就知道誰是錯的。

 

記者聯絡臺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他表示,南檢表示會分案調查是否有瀆職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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