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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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1:02:00
桃市府查核醫美診所 3診所不合格

圖說:桃市府查核醫美診所 3診所不合格 。( 圖/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提供)

 

【視傳媒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為維護醫美機構衛生安全管理及公共安全,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會同衛生局、消防局及建築管理處等機關人員,於114年6月13日至20日進行醫美機構衛生安全管理及公共安全聯合稽查。

 

法務局表示,本次醫美機構聯合稽查,主要針對醫美診所是否清楚揭示處置項目及收費標準、廣告內容是否符合醫療法規定、醫療器材是否具備許可證號、醫事人員有無合法登錄、醫療機構如提供一般美容服務有無辦理商業登記及服務場所與醫療區域有無明顯區隔、販售之化粧品標示是否符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消防安全設備是否符合規定、是否使用具防焰標示物品、防火管理相關規定是否符合規定、建築物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是否符合規定、緊急進口有無封閉或阻塞、走廊(室內通路)是否符合規定、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是否有效等項目進行稽查。此外,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醫療機構禁止以公開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形式之禮品、折扣、彩券、健康禮券、醫療服務,或於醫療機構慶祝活動贈送免費兌換券,宣傳無息貸款、分期付款、低自備款、治療完成後再繳費等優惠付款方式等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並對被查核診所宣導上述公告內容。

圖說:桃市府查核醫美診所 3診所不合格 。( 圖/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提供)

 

本次共查核中壢愛爾麗診所、微醫蓁美診所、桃園聖宜診所、君綺診所、存奕美學診所、新微醫蓁美診所、彤顏診所及青禾微醫診所等8家診所,稽查結果(如附件查核結果彙整表),8家醫美診所之消防安全管理及建築安全管理查核項目均符合規定;至於衛生安全管理查核項目,除君綺診所有部分自費項目未向衛生局核備及存奕美學診所與彤顏診所有未揭示處置項目及收費標準之缺失,不符合規定外,其餘5家診所之衛生安全管理查核項目均符合規定。就君綺診所、存奕美學診所及彤顏診所之以上缺失,均已由衛生局輔導改善。

 

法務局提醒民眾,在選擇美容醫學機構進行療程時,應注意「醫療機構必須具備開業執照,並要檢視醫師及護理師執業執照。」、「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並由醫師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與可能風險和併發症。」、「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及「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醫療招攬活動,也不要預付訂金或預購療程,以免遇到無預警停業或倒閉事件。」等事項,才能確保權益。若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或向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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