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媒記者黃雋淮/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於114學年度推出「校園疑似違法處罰事件案例系列研習」,以真實校園案例結合法規解析,並辦理「社會情緒學習」(Social and Emotional Learning, SEL)相關議題研習,系統性的協助教師提升正向輔導與管教專業能力,營造安全、友善且具人權保障的校園環境。
▲臺南市推動教師正向管教與違法處罰案例研習 強化教師正向管教。(教育局 提供)
市長黃偉哲表示,教育部自113年起修正多項法規,明確禁止霸凌、體罰、不當管教及其他違法處罰,凸顯對學生人權的重視。教師若能透過強化「社會情緒學習」的專業能力,培養自我覺察與情緒管理能力,不僅能避免衝突,更能在尊重與同理中引導學生學習與成長,並與國際兒童人權保障潮流接軌。
▲臺南市推動教師正向管教與違法處罰案例研習 強化教師正向管教。(教育局 提供)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依據113學年度校安通報事件中,校園常見的爭議處罰包含體罰、言語羞辱、過度限制學生下課自由或過度罰抄寫等。正向管教是教師必備的一項專業能力,除了須遵循法令規定外,也要符應教育原理及「最小侵害原則」進行管教,並注意「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亦即不能把懲處措施與學生行為做不適當的聯結。近來被提倡的「社會情緒學習」,其核心能力與教育正向輔導管教理念密切相關,透過SEL的研習,有助於提升教師以更專業的能力進行輔導管教並引導學生降低校園衝突事件發展。
教育局指出,114學年度第1學期將辦理2場案例研習,分別於9月與10月各舉辦1場,邀請各校教師與行政人員參與,透過正、負向的案例討論與專業引導,可協助教師與行政人員在符合法令與教育原理的基礎上進行正向管教。
教育局補充,自112年起教育局已製作23部「校園正向行為支持」短片,114年預計將再完成6部短片,提供教師具體操作策略,例如建立簡明正向班規、採取最小侵害原則,以及避免不當聯結處罰。同時,也鼓勵教師運用SEL方法進行班級經營、個人自我及學生之情緒調節,培養教師及學生雙方的自律、同理心與負責決策力,讓校園更友善安全、更具支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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